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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才网?青浦人才中心

上海青浦人才公寓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请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公寓)需准备两部分材料:

上海青浦人才认定相关申请材料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申请人员

申请材料:

1、《青浦区人才公寓供应对象审核表》原件一式3份;

2、*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4、职称证明、所获业绩、荣誉证明复印件1份(如有请提供)

5、《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1份

6、(1)已办理出 120分积分,提供120分积分达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

(2)120分积分办理中尚未领到,提供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居住证积分的证明(预受理回执单复印件1份)

(3)未办理出120分积分,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该人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120分积分的承诺书,以及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达到120分的相关证明(登录市人保局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页面,完成打分后截图打印所有项目,并在每页空白处签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同时需提供本人学历鉴定证明复印件1份(学信网)

第6条(1)(2)(3)项内容结合申请人自身情况选择1项提供材料

7、其他材料

二、优先供应的对象和优先供应的单位的人员,尚未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的申请人员

申请材料:

1、青浦区人才公寓供应对象审核表原件一式3份;

2、*1份

3、户口本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5、职称证明、所获业绩、荣誉证明复印件1份(如有请提供)

6、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该人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居住证和120分积分达标通知书的承诺书

7、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达到120分的证明(登录市人保局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页面,完成打分后截图打印所有项目,并在每页空白处签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8、本人学历鉴定证明复印件1份(学信网)

9、其他材料

三、本市户籍(经人才引进落户)

申请材料:

1、青浦区人才公寓供应对象审核表原件一式3份;

2、*1份

3、户口本/集体户口证明页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5、职称证明、所获业绩、荣誉证明复印件1份(如有请提供)

6、人才引进依据材料复印件1份(通过人才引进落户人员提供,材料需证明人才何时因何原因落户至上海);

7、其他材料。

四、上海市户籍(非引进人才落户)

申请材料:

1、青浦区人才公寓供应对象审核表原件一式3份;

2、*1份

3、户口本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5、职称证明、所获业绩、荣誉证明复印件1份(如有请提供)

6、本人本科及以上学历鉴定证明(学信网)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需评聘结合)证明复印件1份。

7、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并经主管部门盖章后由单位人事上报至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公租房*收件及流转

上海青浦公租房申请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单位版),共五页

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主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主申请人的本市居住证复印件(出示居住证原件)

或居住证办理承诺书(仅限人才公寓优先供应单位,且需单位盖章)

主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结婚证/单身承诺书/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

青浦区人才公寓对象审核表(需审核通过)

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主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单位盖章),如社保缴费未满一年还需另外提交在职证明(需单位盖章)

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工作证明

【就业】青浦区教育系统招159人,4月2

想投身教育事业的小伙伴们注意了~青浦区教育局说,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59名,岗位包括中小学各科教师、幼儿园教师等。有意应聘高中学校(含完中)、教育*(园区)、工商信息学校、社区学院、新城四站小学可于4月2-8日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招聘学校报名*;有意应聘全区统一招聘学校可于4月2-8日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rc.qpedu*)。详见↓

01

招聘对象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

02

招聘条件

(一)职业道德要求

,忠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志服务青浦教育。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在职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要求

1.应聘义务教育教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非本市户籍,应为“985工程”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限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或部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2.应聘高中(中职校)教师

全日制公办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非本市户籍,应为“985工程”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限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或部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3.应聘幼儿园教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须是本市户籍的在编在岗教师,且第一学历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专科学历。

非本市户籍,应为部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4.应聘音乐、体育的学科教师

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5.应聘青浦区社区学院教师

全日制公办高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非本市户籍,应为“985工程”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限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或“211工程”高校或部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四)普通话要求

应聘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英语等级要求

应聘英语教师的须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持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六)年龄要求

一般控制在男性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

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编在岗高级教师除外。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03

招聘岗位、程序和录用办法

(一)应聘高中学校(含完中)、教育*(园区)、工商信息学校、社区学院、新城四站小学

1.招聘岗位及数量(点击看大图)

2.网上报名

应聘者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学校报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高中学校限报2个岗位。招聘学校受理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与应聘者进行双向选择。

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20年4月2日—4月8日。

3.学科专业测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通过的特殊学科应聘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现场确认

参加学科专业测试的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学校现场递交材料。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的参加招聘学校的考试考核。

5.考试考核

应聘者参加招聘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笔试、面试、试教),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招聘学校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学校综合分100分,其中笔试20%、面试40%、试教40%)排序(学校综合分不合格者不予入围),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应聘者考试考核成绩在自主招聘学校或教育*的网站和校内公告栏公布。

6.资格复审

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经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

7.录用办法

(1)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测试(50%)、学校综合分(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全区本学科平均分者不予入围)。

应聘特殊学科的,根据应聘者学校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入围)。

应聘者的专业测试、学校综合分及总成绩与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2)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期为7天。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8.说明

应聘者可兼报全区统一招聘学校的岗位,但所报岗位必须与学科专业测试科目相一致。

(二)应聘全区统一招聘学校

1.招聘岗位及数量

2.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rc.qpedu*),时间为2020年4月2日—4月8日,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电子报名材料。

3.资格初审

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参加学科专业测试。

4.学科专业测试

应聘者参加相应的学科专业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本次招聘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测试辅导培训班。

(2)入围名单确定。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学段学科由高到低排列原则,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岗位报名入围名单(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低于全区本学科平均分20分以下者,不予入围),并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5.现场确认

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3“递交材料要求”)到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北淀浦河路1000号三楼)现场递交材料,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6.岗位报名

岗位报名入围者在网上进行岗位报名,每人可报1个岗位,岗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7.面试和试教

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试教,时间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8.录用办法

(1)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测试(50%)、面试和试教(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或试教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者的学科专业测试成绩、面试和试教成绩、总成绩及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2)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期为7天。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三)统筹分配

公费师范生、青浦籍上师大“世承学子”,采用区教育局统筹分配的办法。

04

激励办法

对新引进的“985工程”大学就读期间被评为省部级优秀大学生(或优秀毕业生),并被本区学校聘用,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经考核后予以10万元的生活补贴。

05

招聘咨询与监督

监督电话:69713877(沈老师、朱老师)

06

有关说明

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开放时间:7:00—24:00

07

递交材料要求

资料:青浦区教育局

编辑: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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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才租房补贴

法律主观:

上海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如下:用人单位携带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认定通过的《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人员名册》及名册内所有申请人的个人材料、人才类别材料及企业材料交至受理窗口,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审议,审定通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补贴发放手续。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六条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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